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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甘肃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李荣华

时间:2022-11-14 07:57

  李荣华,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甘谷县磐安镇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为甘谷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全县河湖长制业务工作。自2006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河湖管理工作,在河湖管理岗位上该同志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能够自觉服从组织领导,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廉洁奉公,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始终保持着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处处发挥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一位业务精通、善于学习的优秀干部。

  他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利用各种学习机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河湖长制会议精神以及关于生态保护、河道治理等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广泛涉猎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及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知识,尤其是针对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重点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采砂管理等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着力增强“看家本领”,不断提升了解读政策、分析研判、依法行政、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能力水平,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扎实的工作能力。

  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负责制定了《甘谷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甘谷县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细化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明确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河道巡查制度和工作督办等8项制度,并指导15个乡镇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124条河沟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河长名录;根据县级河流的各自属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散渡河、清溪河、西小河、聂河、下南河、四十铺南河、武家河、二十铺沟、马务沟、大小沙沟等10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协助省市业务部门完成了渭河、藉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专项负责完成了散渡河、清溪河、西小河、聂河、下南河、四十铺南河、武家河、二十铺沟、马务沟、大小沙沟、永丰河、襄南乡河、郭嘉河等13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协助省市业务部门完成了渭河、藉河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负责完成了散渡河、聂河、武家河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制定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方案,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认领上级部门交办问题,分析研判群众举报问题,主动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河湖长制成员单位整改落实。秉承关注细节、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开展一系列河湖长制工作,全县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他热爱河湖管理保护事业,以创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丽幸福河湖为自己事业的奋斗目标,在工作中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河湖守护者不求名利、不怕吃苦、不畏困难的良好作风。经过多年工作岗位上的锤炼,该同志组织、策划、协调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