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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员工维权风波持续,股权0元转让职工持股

时间:2024-09-13 16:47

  有员工从今年4月份开始公资不能按时发放。

  职工持股会出面回购股份

  据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娃哈哈职工的权益,都是通过职工持股委员会体现。

  1998年10月5日,浙江省体改委、浙江省总工会和浙江省工商局联合出台

  在这个历史背景下,已经成为杭州标杆企业的娃哈哈于1999年改制。最开始是国资占比51%,宗庆后持股29.4%,剩下的股份由员工通过职工持股会全员共同享有。考虑到娃哈哈的员工在不断增加,于是国资再退出5%,形成了后来稳定的国资46%、宗庆后29.4%、职工持股会24.6%的三足鼎立格局。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当时娃哈哈通过工龄、职级、工作表现等对员工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可参与认购,发给出资证明,员工离职或者退休后,所持股份由集团原价回购。“当时有一半左右的员工都是持股会会员,基本稳定在1.2-1.5万人的规模,这部分股份名义上由职工持股会持有。”

  对方表示,持股的员工每年有税前0.8元/股的红利,从1999年改制到2018年回购,20年间每年的分红只多不少,对员工来说,分红的收益是年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职级越高、工龄越久分红越多,骨干员工分红收益会占到整年收入的50%以上。

  2018年娃哈哈股份回购。据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当时回购的理由是股份多的老员工有小富即安的思想,新员工享受不到股份红利影响工作积极性。但对方表示那些年的新员工符合持股条件后,都是可以正常享受持股权利的,并不存在预留股份不足分配的情况。

  据

  回购方主体,是专门从事持股会资金管理的组织,也是现在娃哈哈股东之一。

  对方表示,在回购后,娃哈哈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经重新评定后给员工干股,并且承诺员工原有持股总额度不变,名义上不用员工出资购买,每年继续享受税前0.8元/股的分红。但是每年会以部门为单位做内部评定,来确定当年分配的干股数量。这是一个变动的数字,因而员工对于自己是否能长期享受“干股”、每年“干股”的数量究竟是多少,都是不得而知的。

  0元转股权持股会形同虚设?

  维权员工针对职工持股委员会的另一个质疑,是此次的股权转让行为。

  8月16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也就是职工持股会,退出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变为宗馥莉100%持股。工商信息显示市场主体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宗馥莉,注册资本3000万元,目前对外投资的企业包括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巢湖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新乡娃哈哈方便食品有限公司、山西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厦门恒枫食品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均在40%以上。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顺发食品对外有较多投资,每年有巨大利润

  维权员工提出诉求称,要求把职工持股会的事搞清楚。他们质疑,当年的回购是否有法律依据?持股会每年从投资的项目和公司各业务板块中产生的利润回流,收益远高于0.8元/股,20年沉淀下来的资金量有多少?这个资金是否属于全体员工?如果全体员工已经回购完成,员工持股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那么现在又是谁在持有员工持股会持有的股份?职工持股会是否还在行使其本职?

  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对外投资的主体还包括浙江真宗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启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等,持有40%的股份,接下来是否也会都会以0元转给宗馥莉?那么职工持股会的收益怎么算呢?

  在9月7日的对外

  娃哈哈工会以及维权职工后续是否再会发声?职工持股会在另外几家投资主体的股份是否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