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监管新规来了!切断造假利益链,IPO结果与中介收费脱钩,地方政府不得给奖励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1月16日,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段军山对
中介收费与IPO结果脱钩
中介机构执业规范这部分内容提及,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介机构执业规范是现有法律法规已做了明确规定的,而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作为整个
1月15日,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就
此外,
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表示,
段军山告诉
“通过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可以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总体而言,这些规定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的资本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机构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段军山补充道。
地方政府不得给予IPO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
对此,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在实践中有的地方人民政府希望通过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提高当地企业成功上市的几率,并以此产生带动区域经济的示范效应,然而逐步显现出一些弊端:一是可能引起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增加财政负担,扭曲政绩观;二是可能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看门人”的角色定位。因此,需要进一步约束地方政府的奖励行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使公司上市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源上来。
对于地方政府不得以发行结果为条件给予奖励,段军山认为,这将防止地方政府与中介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有助于中介机构保持公正立场。
最后,
中介机构违反规定的,由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所得,可以并处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对于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