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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发展保运转!成都出台文创纾困扶持8大措施

时间:2022-06-02 23:02

  成都市文产办正式出台,共计8大举措,涵盖实体书店、电影院、经营性演艺演出及博物馆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线下文创行业。

  对我市成功申请“文创通”贷款且符合补贴条件文创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实际担保费率按照最高不超过2%执行。贷款利息补贴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的80%执行,担保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100%执行。

  四、支持实体书店持续经营

  对在我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参照其门店一线月企业实际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按实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实体书店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电影院恢复经营

  对我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且经疫情防控许可恢复正常营业的影院,参照影院建设规模及2022年以来停业天数作为核算基数给予电影院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经营性演出团体发展

  对我市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企业现有参保人数不低于15人,缴纳社保时间不低于半年,主营业务为各类舞台艺术的创作演出的经营性演出团体,参照企业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按实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经营性演出团体运营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七、支持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

  对我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举措,满足市民游客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博物馆文物保护、文旅融合、陈列展览、研究交流、教育传播等职能举措水平,助力世界文化名城和“三城三都”建设的市属国有博物馆,参照博物馆2022年1—5月企业实际缴纳社保总额作为核算基数,参考游客参观人数,按不超过实缴社保总额的50%给予适当补贴。

  八、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开放经营

  对符合条件并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参照年度参观人数、公益性展览举办次数等开放运营情况作为核算因素,给予一定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文创产业项目,经申报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项目补贴。

  

  2022文创通同舟行动

  成都市文创统计目录规上、标上企业;

  经区县委宣传部、文旅局、统计局盖章推荐认定的文创企业。

  在成都市登记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所开设的实体书店。

  经营状况正常且可持续经营,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出版物经营面积不低于50%。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不含在图书批发市场的出版物经营店铺。

  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电影院。

  2022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暂停营业记录且经疫情防控许可已恢复正常营业的影院。

  近两年内未受到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注册地及税收缴纳关系均在成都市,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