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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关于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关于修改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和方案的提案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14日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2024年10月24日,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4年10月24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代表本单位出席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关于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关于修改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和方案的提案报告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