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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监事
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本次增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其开发建设进展及长远规划。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1.本次增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各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应当回避的关联董事已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回避表决。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公司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本次对公司本部年度融资计划的修改是为了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