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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河湖长制写入“村规民约”

时间:2022-10-11 22:28

  为确保河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有效改善河道的周边环境,肃南县各乡镇、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将河湖管护的要求简单明了地展现给群众。“保持河道清洁,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掩埋、丢弃生活垃圾、建筑物垃圾,……”

  治水、护水的主体是群众,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湖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把河湖长制写入村规民约有助于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更新、更全面的认识,极大地提高了河湖长制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参与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热情,让每个人都扛起管和治的责任,既对群众进行潜移默化教育,还提高群众自主参与治水、护水的意识,以此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进。

  自从河湖长制纳入村规民约后,河道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了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以河长制促河长治,以村规民约约出了新气象,着力解决了河湖库管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