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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人工智能亟需立法规范
此次全国两会共提交了18份建议和2份议案,除围绕自己的主业电池涉及的税收、回收、绿色出行等建议外,还就农村集体经济、养老金融、知识产权等建言献策。而两份议案则涉及当下最为热门的领域——低空经济和人工智能,尤其是人工智能的爆发所带来的各种发展、成果以及问题,成为此次两会不少代表关注的焦点之一。
张天任提到,人工智能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已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但人工智能在给经济社会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道德伦理等问题。比如从社会经济角度来看,部分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和投资者,扰乱了市场秩序;在道德伦理领域,人工智能系统高度依赖海量数据,在数据收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隐私泄露风险极高。算法歧视更是成为社会公平的绊脚石,在招聘、贷款审批、司法量刑等关键决策环节,基于有偏差数据训练出的算法,可能会对特定群体造成不公平的筛选和判断。此外,当人工智能系统引发事故或造成损害时,责任界定的模糊性使得受害者难以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
张天任在议案中提到的人工智能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完善的立法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加以解决,虽然我国已出台
为此张天任建议制订
为人工智能立法增强国际竞争力
张天任在议案中提到,为人工智能立法,首先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应用,从数据管理到算法规范,从安全保障到责任追究,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一部综合性的法律来
为人工智能明确立法,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张天任提到,一方面,明确的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公平性和透明度要求等法律规范,能够为人工智能创新营造一个健康、公平、有序的环境。当企业和科研机构在进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时,不用担心因数据隐私问题而陷入法律纠纷,也能够避免因算法偏见导致的社会负面评价,从而更加专注于技术的创新和突破,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效率。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鼓励关键技术突破和创新,如制订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措施等,引导社会资源向人工智能的前沿技术领域倾斜,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而规范立法,还有利于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张天任表示,一部完善的
如此有前瞻性和国际视野的法律能制订出来,不仅能规范人工智能国内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整体水平,还能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为研发人员制定行为守则
这个法怎么立?重点立在哪里?张天任在议案中提到,立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人工智能研发管理、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管理、人工智能应用管理、责任划分与保险制度、保障和监督、国际合作与资源共享、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立法重点要建立完整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规范体系,为人工智能产品研发设计人员制定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构建人机协作的伦理框架,推动人工智能朝着通用、可信、负责任的方向发展。
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要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监管机构或明确现有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对人工智能行业的监督检查。此外要着力提升人工智能模型技术及数据源的透明度,让用户能够深入了解模型的运行机制,进而提升用户对人工智能模型的信任度。 最后,制订并严格落实人工智能备案制度,强化审查并定期评估。一旦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因人工智能决策而遭受损害,完善的可解释性机制应能够迅速介入,及时解答用户的疑问,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渠道,切实维护公众的权益。
除了国内的人工智能,鉴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张天任提到,在我国境内运营或对我国用户产生影响的外国主体也应纳入备案管理范畴,确保其同样遵守我国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营造公平、规范、透明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人工智能立法规范,可以建立起健全的数据保护与安全机制。规范人工智能所收集数据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授权范围内用于特定的人工智能研发、优化和应用场景。建立数据共享审批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条件和流程,确保数据接收方具备相应的数据保护能力,并签订严格的数据保护协议。对涉及跨境数据传输的情况,应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保障国家数据主权和公民隐私安全。建立数据审计制度,对数据的收集、使用、共享等全过程进行审计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追溯和查明原因,确保数据安全管理的可问责性。
在听完政府工作报告后,关于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的内容,张天任表示,报告强调“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作为浙江的制造企业,更加坚定了产业转型升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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