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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购房补助惠及全体!本地人、外地人都一样

时间:2022-11-08 20:41

  近期,市建设局出台《兰溪市实施购房补助政策,促进兰溪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购房补贴让利于民,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同时促进商品住宅销售,保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次补助政策以110平方米为界,区分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包含契税补助、消费补助、本地户籍刚性需求补助、外地户籍刚性需求补助四项,叠加享受,惠及全体,补助费用由市财政保障。

  假如您是非兰溪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在兰溪市不动产查询系统内显示无住宅用房的,在兰溪市购买一套11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累计可享受补助金额约8.4万元=约3万元+4.4万元。

  假如名下有住宅用房,则不享受1万元,累计可享受补助金额约7.4万元。

  如果您是兰溪户籍,那就享受本地户籍刚性需求补助,享受累计金额与非兰溪户籍一样。

  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细则如何,该怎么申请,何时补助能到手?

  一、政策执行时间从2022年9月10日零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政策实施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为准。

  首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在兰溪市不动产查询系统内显示无住宅用房。

  购房契税补助:购房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补助申请受理时限:购房人应于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期房的,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项目对应批次首次登记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现房的,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1.申请及受理购房人须在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