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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未纳入退费范围”,疫情期间教育费用如何处理?河南一地回
时间:2023-02-19 17:21
市民刘先生的孩子就读于阜城一家私立幼儿园,每学期学杂费共计5500余元,最近,他收到了园方退还的623费用。
此外,也有部分家长反映,暂时还没有收到退费。
一时间,退费成了广大家长们关心关注的话题。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发展改革委、阜阳市财政局印发的:
已收取的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计退,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15天的,退还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
因疫情防控停园的,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实际在园天数在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具体退费金额按保教费日均收费标准和停园天数计算,停园天数以自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停园日至批准开园前1日。
已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因疫情停课期间,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按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