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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美新能拟创业板上市 有募投项目未披露可行性?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被宁德时代告上法庭,最终被判赔0.2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明美新能同上述两家客户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之间的差额较小。
2019年,明美新能对塔菲尔集团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分别为2.03亿元和2.24亿元;2021年,明美新能对塔菲尔集团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20亿元和1.13亿元。
明美新能与远景科技集团的合作始于2020年,远景科技集团随后在2021年成为明美新能的第三大客户,并首次跻身前五大客户之列。2021年,明美新能对远景科技集团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59亿元和1.86亿元。
那么,明美新能与远景科技集团等之间的合作是否为一种代工模式?对此,明美新能方面在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动力电池行业代工生产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2021年上市的博力威储能电池业务主要是ODM模式,由公司自主开发设计后以客户品牌销售给用户,主要为Goal Zero等美国终端客户。野马电池则是主营碱性电池的贴牌出口。如今的消费电子锂电池龙头欣旺达曾经也是以镍氢电池和锂电池模组的OEM和ODM起家。
明美新能与上述几家公司还有一点类似,即其也有很大一块业务是用于出口。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明美新能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58.07%、62.91%和55.22%。
募投项目必要性未披露?
此次IPO,明美新能拟募集资金4.50亿元,其中对两个募投项目“年产170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和“年产22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的投资金额分别为1.58亿元和1.10亿元。
项目一设计产能为年产智能手机封装锂电池1500万个和年产工业手持设备封装锂电池200万个。
不过,根据招股书,2019年~2021年各年度,明美新能的消费电子类/工业电子设备及二轮电动车类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89.21%、75.56%和79.03%。
明美新能在招股书中表示,根据Strategy Analytics预测,2022年和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率将分别为1%和3%;市场调研机构TrendForce预测,OPPO集团2022全年出货量或将达到2.08亿台,同比2021年增长43.35%。
然而,如前文所述,今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普遍下降,明美新能第一大客户OPPO出货量也同比下降。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已进入较为明显的阶段性增长瓶颈。在这种情况下,明美新能大幅加码智能手机封装锂电池产能的意义,无疑值得打上一个问号。
项目二设计产能为年产扫地机器人封装锂电池200万个,年产滑板车封装锂电池20万个。
而对于项目二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明美新能并未在招股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中直接披露,仅表示详见项目一的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然而,招股书中项目一的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内容并未涉及项目二。
那为何项目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要详见项目一的相关内容呢?明美新能方面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