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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时间:2024-06-21 09:49
2024年6月11日,深交所向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你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披露的显示,你公司所持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约5723万股股份于2023年6月1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你公司对*ST美谷的持股比例由30.04%降至22.54%。你公司作为*ST美谷持股5%以上股东,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5%时,未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违反了第十四条及本所第1.4条、第2.2.1条、第3.4.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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