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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变“励志网红”,222个账号被处置!

时间:2023-01-23 08:25

  16日,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集中整治各类不良“网红”问题,严肃处置存在炒作劣迹行为史、刻意扮丑等问题的“网红”博主,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主播是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直播行业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无犯罪记录职业准入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卖点吸引公众,肯定是有问题的。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福建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教官林敏明认为要“一分为二”来看。首先,如果是正常去当带货主播,在过程中讲述自己的故事去教育引导他人,这种没问题,我们也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个群体;如果是以自己“刑满释放人员”的标签为噱头,博取流量,甚至还传递一些错误的价值观,那应该被坚决抵制。

  媒体追问:谁给了他们出镜捞钱的机会

  上游新闻评论员表示,直播领域有七大乱象:“色、丑、怪、假、俗、赌”。主播们毫不忌讳自己人生的巨大污点,还大肆宣扬,不丑吗?不怪吗?不假吗?不俗吗?

  主播是公共形象,应该展示真善美的一面,违法犯罪的历史和过去绝不能成为直播的噱头。“浪子”们打着“励志”的幌子,做“猎奇”的直播,这对被害者来说是一种伤害,对公众是一种不良诱导,尤其是对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直播平台绝不能纵容歪风邪气,不能让审丑直播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法律法规。

  某个以服刑出狱、刑满释放为看点的号。

  极目新闻发表评论称,社会应该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但要给的机会,应该是诚实劳动,自我反省,奉献社会的机会。拿着曾经坐过牢的经历当卖点,做网红,接受打赏和点赞,完全是一种盲目的、愚蠢的、畸形的“审丑”追捧。

  主管部门的规定清清楚楚,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很多劣迹艺人明星就是这样消失于大众视野的,那么同样面对大众,而且更依赖于流量牟利的网红、主播、自媒体,当然也应一视同仁,一律不用,没有什么可通融的。

  应该追问的是:相关规定2022年4月就有了,为什么这些犯罪前科人员还能公开出镜圈粉捞钱?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机会?平台的审核机制去哪儿了?日常巡检失灵了吗?是哪些MCN机构为这股歪风推波助澜?这其中有没有水军在起哄误导?

  如此无视国家规定,不能说引发众怒之后就把账号一关了事,无耻乱象的根源,背后的利益链条,就算是亡羊补牢,也该深挖到底,手起刀落了。

  北京青年报也发表评论称,“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如果以服刑为“亮点”博流量,这样的“流量密码”令人不敢苟同。主动曝光“刑满释放”有卖惨之嫌;刑满释放人员变身“浪子回头励志网红”,不仅有悖公序良俗,更涉嫌触犯相关法规。相关平台要加强审核,对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要严厉禁止,该删除的就删除,该销号的就销号。

  红星新闻也发表评论称,“在公共网络空间,我们看不到他们反省自己的罪行,曾经的入狱经历倒仿佛成为他们的“荣誉勋章”,让他们区别于其他网红,吸引关注。如此利用自己的犯罪经历,恐怕在他们的心中,并没有多少悔意。”“这真是荒诞的一幕——受害者们可能还没从伤害中走出来,那些犯罪的刑释人员却已经把自己包装成励志网红,吸引了关注和同情。我们当然希望出狱人员改过自新,但不能接受他们把入狱经历当成流量密码甚至是炫耀的资本。因为前者是重新融入社会的必要过程,而后者却容易颠覆大众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