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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快评|泸天化遭遇“恶意不交付” 这样的供应商是如何选出来
评论员 贾运可
近期,泸天化全资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因中景国际涉嫌“恶意不交付”逾7000万元货物而提起诉讼,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中景国际可能存在的管理和信誉问题,更为上市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敲响了警钟。
泸天化与中景国际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明确约定了交货时间和金额,但中景国际未能如期交货,且存在提交虚假单据的嫌疑。这种行为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中景国际的实力不足,无法及时组织货源;二是中景国际故意囤积居奇,企图在煤炭消费旺季待价而沽。然而,这些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的问题在于中景国际自身的信誉和实力。
首先,供应商的实力是企业选择合作伙伴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中景国际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仅2000万元,实缴资本仅100.8万元,2023年参保人数仅为1人。这些数据表明中景国际的规模和资金实力都相对薄弱。作为上市公司,泸天化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更加谨慎,深入考察供应商的实际运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以避免因供应商实力不足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其次,供应商的信誉同样至关重要。中景国际在与泸天化的合作中,不仅未能按时供货,还涉嫌提交虚假单据,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商业信誉。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其商业信誉和历史记录,包括其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情况、市场口碑等。只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才能在合作中保持稳定性和可靠性。
除了实力和信誉之外,企业还应关注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规范。中景国际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暴露了其在管理和运营上的诸多问题。例如,其对环保要求的应对不足,导致货物无法按时交付。这表明其在生产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上市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对其管理水平和运营规范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具备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能力。
此次事件为市场和企业提供了深刻的教训。上市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全面考察供应商的实力、信誉和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合作的顺利进行。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