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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监管新规落地后,首批支付牌照续展引关注 机构称牌照到

时间:2024-07-31 06:32

  2024年7月9日是第七批有效期届满之日。同时,这也是正式实施以来首批面临续展的支付机构。

  该批次中的部分机构告诉是第七批支付牌照有效期届满之日。这是自正式实施以来,首批面临续展的支付机构。目前业内正在观望人民银行对于此次续展的安排。

  提出,根据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此前我国的支付业务则主要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

  旧牌照已到期、新牌照尚未下发,支付机构展业是否受到影响?某机构工作人员对另有机构内部人员透露,公司已经收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通知,称人民银行总行已经下发新牌照,支付机构需按流程认领。但该人士称,目前还无法确定该牌照是否按照重新划分业务类型,不排除仅是一个临时过渡方案。

  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在接受这16家支付机构中,以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居多,少数机构的业务类型仅限银行卡收单或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被喻为非银行支付“基本法”的开始正式实施。规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等需要遵守的规则。为保障落地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了与之配套的,并已经征询了一个月的意见。

  规定,自其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在正式实施之前,2号令一直是支付行业监管的基础法规,支付牌照有效期及续展的规定也正是始于2号令。2号令正式奠定了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制度,并规定支付牌照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如果期满时续展成功,有效期再延长5年,以此类推。此后,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支付牌照续展审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将不合规机构淘汰出局。

  值得注意的是,取代2号令的并未设置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更未提及续展事宜。与此同时,配套的也未明确有效期及续展问题。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的规范体系下,支付牌照可能不再有“续展”这种说法。

  不过,明确了新旧规则交替下的过渡期安排: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及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过渡期结束达不到规定的,应当终止支付业务。换证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不排除等待12个月过渡期期满后再发布续展结果。

  刘刚告诉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