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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收钱、女儿收“干股”……月薪6万元的落马官员被判5年,不服
张祖荣与代办移民的嫌犯吴国寿长期存在非法勾当。张祖荣妻子、女儿在吴国寿的公司工作,两人没有工作痕迹,上班又不足、迟到,工资却高于一般职员。张祖荣则会通过女儿向吴国寿团伙泄密。此外,吴国寿还不定期以“利是”形式向张祖荣送现金,以及向张祖荣女儿“送干股”、给张祖荣情人送钱。
随后,张祖荣涉贪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开启了漫长的诉讼拉锯战。
2020年4月27日,案件在澳门特区初级法院开审。近半年后,10月9日,澳门特区初级法院第五刑事法庭就该案宣读判决,合议庭裁定:张祖荣被指控触犯的1项“犯罪集团罪”、4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和6项“清洗黑钱罪”的罪名不成立,1项“违反保密罪”以及3项“财产资料不正确罪”等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合计判处2年实际徒刑。
此后该案几经变化。据,2021年中,澳门特区中级法院推翻对张祖荣泄密的控罪,仅判其3项财产资料不正确罪入狱11个月,并准缓刑。但获得原审庭开释的“受贿作不法行为”“滥用职权”“清洗黑钱”指控,则发回初级法院新合议庭重审。
重审的审判听证完结后,合议庭经合议于2022年5月20日作出裁判:张祖荣触犯1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3项“滥用职权罪”、3项“清洗黑钱罪”、3项“资料不正确罪”,合计判处5年实际徒刑。
对于这一判决,检方认为,对张祖荣量刑过轻;张祖荣则表示,自己已被羁押超过一年,罚金刑已足够满足一般预防及特别预防的需要,要求改判低于5年的徒刑。因此,驻初级法院刑事法庭的澳门特区检察院代表和张祖荣均表示不服,向澳门特区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直到今年7月4日,最新判决结果出炉。澳门特区中级法院合议庭表示,张祖荣在审判听证中保持沉默,直到庭审结束才否认控罪。张祖荣虽是初犯,但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故意程度极高,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相当大,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身为平均月薪7万澳门元的高级公务员,张祖荣知法犯法,严重伤害了社会法律秩序、公务员群体的廉洁公正和社会公平。
合议庭决定,将张祖荣1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改判为4项,提升清洗黑钱罪判罚刑期等。数罪并罚,合计判处张祖荣8年实际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