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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两年后保险公司真的会赔付吗?为什么

时间:2021-02-26 22:33

  对于刚刚进入保险行业的小白,学了个“两年不可抗辨”的名词就开始招摇撞骗,属实败坏保险行业的名声。

  银保监会为啥会出台个“两年不可抗辩”,原因是为了规范保险行业,不让保险公司滥用职权,防止保险公司一到赔钱就找各种理由拒赔。因此才会说“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对于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偿”。但是这并不代表保险公司一定会赔,毕竟他不想赔也有一万种理由,只不过你这个带病投保正好撞到保险公司的枪口上了。

  在《保险法》中有这么一个规定,“被保人在投保时故意不进行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并可以不退还保费”。而你这带病投保,很明显你晓得自己有病,但是还是隐瞒了自己有病的事实,让保险公司误认为你是标体,然后承保。这属于故意不进行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查到以后完全可以有理由不赔,甚至可以不退还保费。

  当然如果是业务员跟你说让你带病投保,然后他帮你隐瞒的话,那么你打官司赢得可能性很大,毕竟业务员知道详情但故意对其隐瞒,保险公司理亏,肯定会赔。但是保险公司在同意赔了以后反手会告业务员,说业务员让公司承受了重大损失,因此这笔钱实际上是业务员赔的。

  另外,保险公司敢起诉业务员的原因,是业务员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劳务关系,仅仅是代理关系,所以业务员应该为其行为负责。这就像前段时间饿了么员工自焚,饿了么说员工与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是一个道理。

  因此两年不可抗辨并不是你带病投保的理由,告诉你两年不可抗辨并且说两年以后保险公司肯定赔偿的,就是为了坑你那点保费拿提成的。拿了以后辞职不干,然后你赔偿也是几年以后了,跟他没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