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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多渠道发力提升城乡居保待遇水平

时间:2022-10-04 15:39

  为不断提升城乡老年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泗阳县通过“三个及时”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一、到龄人员及时补缴。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到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缴费年限不足的鼓励选择较高档次进行补缴。1-8月,共有2195人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25.45万元。

  二、基础养老金及时提标。按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泗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87元提高至192元,新标准将在9月30日前发放到位,并补发新老标准差额。

  三、高龄养老金及时增发。积极完善城乡居保待遇确定机制,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以上高龄居民倾斜,65至80岁每人每月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80周岁以上增加10元。

  1-8月份,泗阳县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月人均待遇水平为208.5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6%,有效提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