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16家机构支付牌照换新 过渡期为1年
时间:2024-08-24 00:00
部分机构已经拿到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新版支付牌照。
而此次支付牌照换新的结果,主要与新实施的有关。
5月1日,被喻为非银行支付“基本法”的开始正式实施。7月26日,与之配套的发布并施行。同时,、废止。
根据,非银行支付业务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但是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的支付业务。
进一步规定,原来的互联网支付,或者原来同时开展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的,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原来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Ⅱ类,经营地域范围不变;原来的银行卡收单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经营地域范围不变;原来仅开展规定的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不开展互联网支付的,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
同时,对过渡期进行了安排,为其施行之日至支付牌照有效期截止日,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据了解,根据此前实施的2号令,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如果期满时续展成功,有效期再延长5年,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