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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未达成协议约定的年度销售额 弘讯科技子公司遭起诉
时间:2024-08-16 19:18
科技公告称,公司于7月18日收到顺德法院传票与应诉通知书,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向顺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弘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430万元。
通过公开挂牌竞得位于佛山市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地块,宗地面积为22000平方米,并于2017年11月2日与大良土发签订,约定广东弘讯须于交付之日起第5年当年实现约定销售收入与纳税额。
及其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及纳税额均未达到约定金额,依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其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大良土发支付因销售收入未达标、纳税额未达标而产生的违约金共计1430万元以及逾期支付利息。
向其支付未能实现年销售收入的违约金385万元及逾期利息,以及未能实现年纳税额的违约金1045万元及逾期利息。
科技表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高度重视本案件并依法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资产完整性及广东弘讯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