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上交所对帕瓦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时间:2024-07-28 04:57
2024年7月8日,上交所对帕瓦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其中,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业绩快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由正转负。同时,公司迟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才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第 5.1.2 条、第 5.1.4条、第 6.2.6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第14.2.3条、第14.2.5条及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予以通报批评。
2023年1至12月份,帕瓦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新能源电池材料占比97.97%。
截至发稿,帕瓦股份市值为19亿元。
1. 近30日内无机构对帕瓦股份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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