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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农用地膜产品质量市级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2022年二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农用地膜产品质量实施了市级监督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概况和产业分布
地膜全称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通常是透明或黑色聚乙烯薄膜,它作用于覆盖农田,起到提高地温、保持土壤湿度、促进种子发芽和幼苗快速增长的作用,同时还可以抑制杂草的生长。是农业生产中用于保护植物水分流失等措施的一种制品。农用地膜广泛应用于棉花、烟草、花生、西瓜、茶叶等粮食作物,增产效果明显,增产率高达30~50%左右。它的应用为我国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场革命,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农用地膜产品用量较大、范围较广,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生长情况及产量高低,并对生态环境造成长久的污染,其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我国农用地膜行业产量区域集中度较高,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用地膜产量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浙江、吉林以及辽宁等地区,产量分别约占同期全国总产量的22%、20%、8%、7%、4%。
江苏省内农用地膜生产企业共有13家,主要集中在徐州、无锡、泰州,其中徐州市共有7家企业,无锡1家,泰州市5家。苏州市无相关生产企业。
农用地膜的批发零售渠道主要有园艺花卉市场、批发市场、农资供应站以及农贸市场,其中农资供应站和农贸市场是消费者购买农用地膜的主要地点。市场上销售的农用地膜主要品牌有清田、星光等。
二、检验的主要依据和项目
本次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主要依据为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本次农用地膜监督抽查的主要检验项目为:1.厚度;2.厚度极限偏差;3.平均厚度偏差;4.拉伸负荷;5.断裂标称应变;6.直角撕裂负荷。
三、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农用地膜产品监督任务共抽查5批次,全部来自实体店。经检验,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80.0%,不合格项目为拉伸负荷-横向和直角撕裂负荷-横向。
农用地膜产品不合格项目分析:
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中要求标称厚度为0.010mm的地膜的拉伸负荷-横向不得小于1.6N,直角撕裂负荷-横向不得低于0.8N,这是标准的强制性条款要求。
普通农用地膜一般由分子结构稳定且难以自然降解的聚乙烯材料制成,使用后的残留地膜会在土壤中长期存在。农用地膜的力学性能越差,越容易被破坏,就越容易残留在土壤中且极难清理。残留地膜会改变土壤特性,阻碍土壤水的渗透,影响土壤吸湿性,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残留地膜还会降低土壤通透性,阻碍土壤与空气间的循环交换,干扰土壤微生物活动,使土壤肥力下降。
标准采用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和直角撕裂负荷来表征农用地膜的力学性能。本次监督抽查共有1批次农用地膜的拉伸负荷-横向和直角撕裂负荷-横向项目不合格,占全部样品总数的比例为20.0%。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为:一是农用地膜属于低端消费品,行业竞争激烈,销售市场混乱,拉伸负荷-横向和直角撕裂负荷-横向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占据一定的价格优势,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追逐效益、迎合市场需求,不注重农用地膜原材料的挑选,原材料性能差,导致成品地膜力学性能不够好;二是企业质量管理不力,部分企业对产品标准和质量检测不重视,不熟悉农用地膜的强制性产品标准要求,检验检测设备和人员配备不足,缺乏出厂检验和关键项目检验,这些都会造成企业对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的监控力下降。
1、检查产品标识标签是否完整,尤其关注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类别、标称厚度、宽度、参考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生产厂地址、执行标准、检验员印章等重要信息。
2、检查农用地膜的颜色是否透明。
在铺地膜之前,应该先除尽杂草及施除草剂,开沟放有机肥,适度湿润土壤。地膜覆盖后应固定压牢,防止风吹动。按照需要大小打洞,洞勿太大,栽培结束后应将地膜清理干净,勿犁入土中。正确的铺设地膜可以改进近地面光热条件,使产品卫生清洁,而对于那些刚出土的幼苗来说,则具有护根促长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