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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收中央财政保障房类补助,专家:增加保障类住房比开征房地
财政部发布,其中关于房地产税和保障性住房的两个话题引发热议。
澳门国际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任涛在接受
因此任涛认为,提出加大深圳保障性住房补助力度具有重要意义,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本身就肩负着从制度层面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任。而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培育又是一个中长期过程,且需要有大量资金参与,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深圳所面临的财政负担,推动深圳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尽快取得成果,以便形成在全国可可推广的优秀经验。
曲建表示,现在我国的财政体制税收上交上去后,按照分税的办法,一部分税归在地方,一部分的税归在中央,中央拿了整个税收的大头部分,通过转移支付,再把中央收上去的一部分的税转移给地方。整个转移过程中,最主要是以户籍人员等指标确定,但现在深圳只有500万的户籍人口,有约1200万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如果我们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教育卫生特别是住房等问题,一并按照1768万的口径进行保障性安排,深圳十分需要中央有更大额度的转移支付,才能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得到保障。”曲建指出。
呼唤更多市场化企业参与
“以前深圳从来没有收到过中央这方面任何资金资金”,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11月3日接受
实际上,作为人口持续净流入城市,为了解决住房方面面临的诸多问题,深圳2016年注册成立了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这一专门负责人才安居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
近几年,深圳在保障性住房供应和建设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果,且在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供应,还提出了到2035年将新增170万住房供应的目标。其中,60%以上为保障性住房,即公租房、安居房、人才房各占20%,剩余40%为商品住房。
2021年,深圳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48万套,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6530套。在年末即将到来的第四批集中供地中,深圳规划出让有2宗用地整宗建设安居型商品房,1宗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占住宅建筑面积超70%。
任涛表示,但也需要认识到,目前深圳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租房者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上无法享有同购房者同等权利,供需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住房分配管理及租赁住房定价机制还不够完备,租赁住房市场还不够完善等等。
宋丁认为,目前保障类住房还存在地段较为偏远,弃购弃租率高等问题,且通过旧改等途径实现难度较大。建设方面,除人才安居集团外,并没有更多的专业力量或市场化企业来做,也还没有非常好的制度安排,这对于下一步发展来讲还是很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