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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降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纾困企业共渡难关

时间:2022-08-16 10:14

  “现在政府的政策实在是太好了,疫情当下,今年光水资源费就给我们减免了2万元,真的是雪中送炭啊!”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水资源费指对城市中直接从地下取水的单位和对城市以外地区直接从地下、江河、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费用。水资源费包含在水费中,由供水企业为政府代征收的专项费用,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

  越城区水利局为应对疫情冲击,积极响应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时间将助企纾困的减征水资源费的优惠政策通过电话、等方式传达给取用水单位,并认真执行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取用水单位即刻享受到减征优惠带来的政策红利。

  据了解,仅仅2022年上半年,越城区节水企业合计减征水资源费约25万元,大大缓解了疫情下企业的经营压力,下一步,越城区水利局将继续加大减免政策宣传力度,做实水资源费征收减免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